根据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,现将2022-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我校本科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
参照《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》等规定参评。同一学年内,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五好学生奖学金不能兼得。按照《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黑教服〔2023〕33号)要求,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适当倾斜。
三、评选流程
(一)学院评审
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,本人提出申请,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联评,确定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,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如无异议,报送至学生工作处。
(二)学校审批
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报送人选名单进行复审,审核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、学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,报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批,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如无异议,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。
四、材料上报
各年级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,应按照辅导员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交材料。
东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10月25日